Article 30

In force

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并报原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批准,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时,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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