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采矿权。

采矿权可采取协议出让、招标出让等方式取得。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在采矿权出让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必须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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