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

燃气供应单位发现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违反规定使用燃气等行为时,应当立即予以劝阻、制止,记入用户档案,并向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

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核查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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