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Repealed

备案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制定机关改变或者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予以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违背法定程序的;

(五)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0,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