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Repealed

省和有条件的市、县、自治县创办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以优惠价格为来本省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提供场地、厂房、设施和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