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Repealed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价格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价格监督管理的机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