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Repealed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公路用地"是指公路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及边沟(或者截水沟)以外不少于1米范围的土地。

"公路附属设施"是指公路排水设备、防护构造物、交叉道口、界碑、测桩、安全设施、通讯设施、检测及监控设施、养护设施、花草林木、专用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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