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Chapter 2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Article 14In force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房屋使用安全承担下列责任:(一)按照设计用途、建筑物使用性质及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二)检查、维修房屋,及时治理房屋安全隐患;(三)房屋的装饰装修不得影响房屋共有部分的使用,不得危及房屋的使用安全和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四)防治白蚁;(五)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六)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房屋安全。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