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之间,应当就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协商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签订书面志愿服务协议:
(一)对志愿者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等有较高风险的;
(二)需要志愿者连续提供一个月以上专职服务的;
(三)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
(四)组织志愿者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
(五)志愿服务活动涉及境外人员的;
(六)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任何一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