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Repealed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编制相关轨道交通规划,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或者未组织专家论证的;
(二)未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擅自变更轨道交通规划的;
(三)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改变轨道交通设施用地用途的;
(四)未履行安全保护区管理相关职责的。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