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Amended

本市应当加强雨水的收集、处理和利用,采取措施,防止初期雨水造成污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和垃圾等废弃物。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