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Chapter 1 总则Article 6Repealed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是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应当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技术服务,指导其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行业协会可以制定并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规范。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