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归纳整理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七日内,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室)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