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用户对电力企业以窃电为由中断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企业所在地的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受理投诉的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恢复供电的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