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双方和解、消费者协会等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解决。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