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访条例/Chapter 2 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Article 11Repealed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二)如实反映情况,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信访活动,遵守信访秩序;(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