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3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园林、宗教、旅游、房产管理、教育等单位,在文物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对其所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文物保护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