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企业应当为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必要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

本企业或者本区域、本行业产生的双方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及其相关会议、培训等,视为正常劳动,其工资及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