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Amended

在体育比赛中弄虚作假、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 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虚报年龄或假报性别的;

(二)故意妨害他人参加比赛的;

(三)违反运动员注册管理等规定雇用国外和外省人员参加比赛的;

(四)提供或使用禁用药物的;

(五)其他违纪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