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Amended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危险目标的确定、分类以及其潜在危险性评估;

(二)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组成单位、组成人员以及职责分工;

(三)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报告以及救援预案程序;

(四)应急救援装备、设备、物资储备以及经费的保障;

(五)现场紧急处置、人员疏散、工程抢险和医疗急救等措施方案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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