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可以邀请或允许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

调解跨地区的纠纷,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调解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