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Repealed

经营的农作物种子必须附有依法取得的植物检疫证书。对经营不再分装且已经具有植物检疫证书的包装农作物种子,不得重复检疫。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