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Repealed

农牧民缴纳的村提留和乡(镇)统筹费不得超过上一年全乡(镇)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五。

如遇重大自然灾害,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减免村提留和乡(镇)统筹费。

Local Regulations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