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市、县为单位集中训练或举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由民兵事业费、当地人民政府财政补贴以及基层单位平衡负担解决。

基层单位组织的民兵、预备役活动所需经费,由本单位解决。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