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Repealed房屋租赁管理机构负责房屋登记备案工作。房屋出租人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二)房屋租赁合同;
(三)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件或者主体资格证明;
(四)承租人租赁房屋实际居住人员数量、身份证件和暂住证件;
(五)出租委托代管房屋,需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委托人在境外的,授权出租的证明必须依法公证;
(六)出租共有房屋的,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