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实际,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对集中、寄宿为主、方便就学的原则,设置和建设农牧区学校。

城镇建设规划和城市新建居民区应当按照自治区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设置学校。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