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和本办法的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到主管机关递交申请书,并填写《集会游行示威登记表》。
对以信件、电报、电话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的,主管机关不予受理。
申请书中应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参加的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姓名、职业、住址、通知书送达地点。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