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草原防火期内禁止使用枪械、爆破等可能引发火灾的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枪械、爆破的,须经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

草原监理机构应对进入草原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