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Amended

度假区内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业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二百七十平方米;非农业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二百二十平方米。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及房屋不得向城市居民转让。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