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民兵预备役人员担负下列战备执勤任务:

(一)参加军警民联防,配合现役部队保卫边(空、海)防和战备重点地区、重点目标的安全;

(二)协助公安机关、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维护社会治安;

(三)参加抢险救灾;

(四)法律、法规规定和人民政府、上级军事机关赋予的其他任务。

战时,预备役人员根据命令转服现役担负作战任务;民兵担负配合部队作战、独立作战、战场勤务、支援前线和保卫后方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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