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Repealed

具体审查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时,应当征询省人民代表大会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意见。

省人民代表大会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有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会同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进行联合审查。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