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民族自治地方在录用、聘用国家工作人员时,应划出适当比例职位招录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公民,考试时可以使用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具体办法由录用、聘用主管部门会同民族工作部门制定。

在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招收人员时,应当优先招收当地少数民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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