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应当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保护目的,并对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以重点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