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Repealed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应当为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提供信息、咨询、技术等服务,引导使用优良品种,加强种子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