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Amended

在泉水直接补给区保护范围内的重点渗漏带,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影响地表水渗漏的工程项目;

(二)开山、采石、挖砂、取土;

(三)其他影响地表水渗漏和污染水质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