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学校应当建立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的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学校。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和限定的速度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