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Repealed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记录保存至该批药品的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保存三年。

藏药材、中药材饮片的炮制,必须符合国家药典或者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