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城市河道建设规划、城市河道保护管理规划应当包含城市河道水环境治理规划的内容。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河道水环境治理规划的要求开展城市河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城市河道水体水质。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