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标准化条例/Chapter 5 法律责任Article 34Amended对在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