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由会议选举的主席团主持。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一线职工、技术人员、中层以下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

职工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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