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Amended

实习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实习学生在单位内的管理工作;

(二)提供合适的实习岗位、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

(三)根据实习要求,选派有经验的实习指导人员;

(四)对学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

(五)向学校反馈学生的实习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实习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