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Chapter 3 实习规范与管理Article 20Amended学校在学生实习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制定实习计划;(三)联系并合理安排实习单位;(四)安排责任心强,有一定经验的实习指导教师;(五)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六)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七)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八)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实习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