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全面检查或者重点抽查;

(二)查阅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卷宗、文件等资料;

(三)向被监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四)对有关行政许可实施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五)向行政许可相对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了解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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