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百色起义文物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利用:
(一)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博物馆、纪念馆、教育基地、保管所、旅游景点;
(二)利用馆藏文物举办展览、进行科学研究;
(三)利用百色起义文物发展红色旅游,并与发展自然生态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民族文化旅游等进行融合。
百色起义文物的利用人应当与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约定明确利用人应当承担的保证文物安全和修缮、保养文物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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