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