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景区总体规划,并与自然景观相协调。

景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经管理机构审核后,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的,不得开工建设。

景区内原有不符合景区保护规划的建筑,应当改造或者搬迁。

Local Regulations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