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流动人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安排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三)组织、领导、监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站)开展工作,并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
(四)收集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基本情况;
(五)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
(六)上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