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编制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名录,报上级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

列入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名录的,由文化主管部门命名传承人或者传承单位。

Local Regulations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