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对乡村医生报酬应当给予补助,使乡村医生的收入不低于当地村民委员会干部的收入水平。

州财政对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屏边苗族自治县、河口瑶族自治县及内地边远山区乡(镇)的乡村医生报酬给予补助。

内地边远山区乡(镇)、村的范围及补助标准由州人民政府确定。

Local Regulations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