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听证,是指常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以听证会的形式收集信息、听取意见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听证人,是指出席听证会的听证机构的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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